3月11日,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示
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
成效明显激励县初步名单,
全国20个县(市、区)入选
永春县成为福建省唯一上榜县。
一起来看看↓
据悉,该名单是根据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的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》(农社发〔2019〕1号)要求,综合评价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,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省份推荐的激励候选县相关材料后研究提出。
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初步名单
公示
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初步名单
天津市西青区
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
山西省介休市
上海市崇明区
浙江省龙泉市
福建省永春县
江西省横峰县
河南省兰考县
湖北省京山市
湖南省长沙县
广东省四会市
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
海南省琼中县
重庆市南川区
四川省武胜县
云南省安宁市
陕西省韩城市
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
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
根据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》,激励县(市、区),将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获得适当倾斜支持。中央财政激励资金下达后,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将激励资金下达到激励县。财政较好的省可统筹自有财力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。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农村“厕所革命”整村推进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内容建设。同时,省级财政部门、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激励县加强激励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激励措施。
接下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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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14年以来,永春县以争创“联合国人居奖”为目标,在开展桃溪生态修复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,在全县开展以“新房美化、裸房装修、古厝修缮、违建清理、搭盖拆除”等五项工程为整治内容的“清新桃源·宜居永春”三年行动。去年,该县在原来三年行动的基础上,继续开展深化“清新桃源·宜居永春”三年行动,并结合生活污水、生活垃圾等治理,不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,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。如今,永春县城乡人居环境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,村容村貌更加整洁,山更青水更绿,群众更加安居乐业,“沿海城市的后花园”已初步成形。
放眼全域规划,改善人居环境。根据“全境美丽”的目标,永春县按照“统一规划、统一设计、统一配套、特色明显”的要求,完善县城总规修编,抓好道路、溪流、污水、给水、排水、景观风貌和住房建设、裸房装修等各类专项规划,形成以县城总规为龙头、乡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辅助,涵盖全县的规划体系,引领全域发展。
在编制《“清新桃源·宜居永春”三年行动方案》时,永春县着重突出山水禀赋、生态资源和宜居优势,以景点景区的要求来规划建设每个村,打造县域大景区,重点突出人居环境整治规划。
整合资源运作,推进项目建设。永春县依托桃溪流域综合治理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、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等多个平台,策划、生成、捆绑、整合、推进了200多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;同时统筹环保、水利、农业等部门资源,积极向上争取政策、资金支持,2011年以来,共获得中央、省、市相关补助资金1亿多元。
此外,永春县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城植绿活动,倡导植绿、捐绿、爱绿、护绿,并探索“从平面到立体,从地面到阳台,从单一到多元”的绿化模式。同时,在通村公路两旁、空杂地、村民房前屋后种植桂花、香樟、三角梅等观赏性较强的苗木,打造“村在林中,林在村中”的生态环境,凸显绿水青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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